考 试 要 求
1、请考生在考试之前按照指定的查询时间及方式确认考试时间及考场并按规定时间候考,过时按弃考处理。
2、考生到达候考地点后,凭准考证到指定候考区域等候工作人员领考。因我院考试区域有限,不能提供社会车辆停车位,尽情谅解。
3、 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排队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考试,如考生未在指定考场考试将按弃考处理。
4、考级必须使用我院当年公布的规定曲目和教材,考官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5、考生进入考场后将两联评分表交给考官评分,自己留存蓝色准考证联。
6、考生完成考试后,请带好随身物品按照指定通道迅速、有序的退离考场。